首页 质量评价与督导处欢迎您!   024-2469 1881
相关信息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3-10-16 23:25  

沈阳建筑大学督导处文件

质评通字〔2023〕48 号

关于开展 2023 年秋季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本科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本科教学工作,保证良好教学秩序,结合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要求,培育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推进形成“评价—反馈—改进—提升”的质量闭环管理,持续提升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安排,决定于第 9~10 周(10 月 23 日至 11 月 3 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工作。

二、检查方式

质量评价与督导处抽查与学院(部)自查相结合,学院(部)自查为主。

三、检查内容

各院(部)应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实际,制定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具体检查内容要求如下:

1.教学建设方面

发挥学科专业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充分调动任课教师积极性,建设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

2.教学运行情况

依据本科生培养方案,对各专业课程开设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各类课程安排按计划进行;检查各类课程(含全校任选课)教学秩序。

3.课堂教学情况

请各学院安排任课教师以适当方式对课程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自查自检,并通过随堂听课、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课程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情况,积极推动任课教师营造互动式课堂教学氛围。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安排领导干部和学院督导专家听课、看课,包括但不限于近两年教学质量考核排名靠后的教师、新引进和转岗的教师所承担的课程教学情况,以及本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对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有所欠缺的教师实施有效帮扶,切实提高、持续改进教学质量。

4.学生学习方面

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听课状态、学习效果和遵守课堂纪律等情况,应重点关注未返校学生的在线学习情况,以及学习成绩不够理想、学业进程滞后的学生学业状况,及时督促和帮助其完成学习任务。

5.实践教学方面

⑴.结合教学实际,检查实践教学环节,检查实验报告书写、教师批阅及实验成绩登录情况;

⑵.检查其他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情况。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院(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要求,重点加强对课堂教学、学生学习过程考核的管理和监控,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成立院(部)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2.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各院(部)要通过本次检查全面掌握教学建设、教学实施、教学秩序、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状况,以良好教风带动优良学风。各院(部)的领导班子、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和专任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校听课制度,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切实深入课堂教学一线听课、看课,认真填写《沈阳建筑大学教师听课记录单》,客观准确评价教学质量。

3.认真总结,持续改进

各院(部)要针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准薄弱环节,结合审核评估要求和本单位教学实际,认真制定并切实落实持续改进计划。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深入凝练梳理教学工作和办学特色,推广教学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切实把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材料报送

1.各院(部)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具体方案。

2.各院(部)本科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按照学校要求的检查内容逐项总结,客观、详尽,有数据支撑。 请各教学单位于 11 月 10 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督导处,电子版发送至督导处邮箱(zgb@sjzu.edu.cn)。

联系人: 彭宝权  刘振鹏

集团 V网:68006 64515



附件:1.2023 年秋季学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材料(模板)

2.沈阳建筑大学教师听课记录单




质量评价与督导处

2023 年 10 月 16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