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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教案及教学日历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7-08 08:44  

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执行教学大纲要求,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安排,将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第1-2周对教案和教学日历进行检查。

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所有理论课程的教案和教学日历。

二、检查依据和标准

《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教案编写基本要求》(质评通字〔2024〕3号)(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制定学期教学日历的有关规定》(质评通字〔2024〕4号)(附件2)和沈阳建筑大学教案和教学日历检查评价标准(附件3)。

三、检查重点

(一)教学日历

任课教师要依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及教学大纲,严格按本学期教学进程编制教学日历。填写教学日历要以每次课为单位,标明课程重难点、课后作业或思考题,每门课填写的参考书不得少于3部,自学不占理论学时;要在适当章节中介绍本学科现状及发展趋势方面的新内容,注重教学内容更新;注重现代教育技术的使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运用恰当。

(二)教案

教案编写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教师在深入钻研教材、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课程内容和特点,结合教师教学经验和教学风格,充分发挥教师个性和才华,编写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教案。教案编写除基本项目和信息齐全外,重点在于教学内容安排与重难点处理、课程思政引入、授课方法与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学过程细节设计、思考题与作业要求等。

四、检查方式及相关要求

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的同时重点检查各单位自查与整改情况。

(一)单位自查

开学第1周(8月26日--9月1日),各学院按照教案和教学日历检查评价标准(附件3)组织开展教案和教学日历自查与整改工作,认真填写“教学日历审查整改统计表”(附件4)及“教案检查学院自查整改情况表”(附件5)。

(二)学校抽查

1.检查时间

开学第二周

2.检查地点

各学院会议室

3.材料准备与报送

(1)8月26日,各教学单位将2024年秋季学期承担所有理论课程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督导处邮箱zgb@sjzu.edu.cn。

(2)9月2日,各教学单位完成所有理论课程的教案、教学日历自查及整改工作,并将“教学日历审查整改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督导处。

(3)9月5日,督导处将组织专家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教案检查,请各单位准备好教案、相应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检查学院自查整改情况表》(附件5)待查。要求教案“一份一袋”分装,且应在袋的表面设统一封皮(见附件7),相应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检查学院自查整改情况表》也装在该档案袋内。

(4)请各单位通知教师做好检查期间授课教案的备份,保证正常课堂教学。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学日历和教案编写与检查评价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教学日历和教案检查工作,在严格自查基础上,组织做好问题整改,为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奠定基础。

联系人:于长英 彭宝权

联系电话:24691881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教案编写基本要求》

2.《沈阳建筑大学制定学期教学日历的有关规定》

3.沈阳建筑大学教案和教学日历检查评价表

4.教学日历审查整改统计表

5.教案检查学院自查整改情况表

6.2024年秋季学期单位承担所有理论课统计表

7.教案袋封皮格式

8.教学日历格式

9.教学日历参考范例

                                                                 质量评价与督导处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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