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沈建教字〔2020〕27号)、《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沈建教通字〔2011〕32号)等文件规定,学校现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力求优中选优,反映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各学院的专业特色。
二、参评条件
满足《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沈建教通字〔2011〕32号)等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政治思想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能够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斗争。
2.工作作风严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对学生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因材施教,除按有关规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鼓励学生创新外,能够结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指导过程规范。认真贯彻执行《沈阳建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定》,按要求定期检查、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加强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教学文件(含选题论证、任务书、进度检查等)填写详细、认真、规范,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资料均符合规范化要求,具有示范性。
4.学生成绩优良。指导的本届学生至少有一位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且所指导的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均为及格以上,有获得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者优先。
三、推荐名额
按照沈建教通字〔2011〕32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遴选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人数的20%。
四、评选程序
1.由各系(教研室)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总体情况及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估检查结果,向学院推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人选,并填写推荐意见;
2.各学院组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估领导小组或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排序,形成评审意见;
3.请各学院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人选(含排序)及推荐材料,于2024年12月9日前报送至学校质量评价与督导处(以下简称“督导处”);
4.督导处根据学院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人选及推荐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提出获奖教师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并公布获奖结果。
五、报送材料
1.《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呈报表》(详见附件2)。
2.《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
3.《参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题目及学生情况表》(详见附件4)。
请各学院于12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上述1-3项)纸质版报送至督导处,电子版打包发督导处邮箱(zgb@sjzu.edu.cn),文件压缩包命名为“学院+2024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长英 彭宝权
联系电话:24691881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2.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呈报表
3.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4.参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题目及学生情况表
质量评价与督导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