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沈建教字〔2018〕13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期中本科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评教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4月10日。
二、评教范围
本学期前八周结课的本科课程。
三、评教方式和流程
(一)评教方式
采用网上评教的方式。
(二)学生评教操作流程
1.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教务系统。
2.进入“量化评教”页面
学生登录“教务在线”后,点击左侧菜单“量化评教”,选择“评估课程”,屏幕上将显示出本学期所修课程,此时“评估状态”栏中显示“教师姓名”。
3.填写课程评价
学生在“量化评教”页面,点击各课程对应的“教师姓名”按钮,出现教师教学评价表,依次填写课程评价。
4.提交课程评价
学生填写完所选择的课程评价后,点击“提交”按钮,本门课程即评价结束,返回主页面,显示“评教完成”字样。
5.完成其他课程的评价
重复上述第3、4步骤,完成其他未评估课程的评价。
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量化评教(学生)操作手册》。
四、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持续改进。学生评教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单位和教师应高度重视,根据学生评教结果持续改进教学,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2.加强管理,积极参与。各学院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评教,不参与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看其课程考核成绩;督导处将严格保护学生评教信息,教师无法查看学生评教具体信息。
3.客观公正,及时完成。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管理,教育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对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五、联系方式
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质量评价与督导处联系。
联系人:彭宝权 刘振鹏
联系电话:24691881
附件:量化评教(学生)操作手册
质量评价与督导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