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教学实习和课程设计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教学督导工作安排,为保证实践环节教学质量,学校现对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实习和课程设计进行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4-7周(9月18日-10月12日)。
二、检查范围
2024年春季学期所有本科教学实习和课程设计。
三、检查依据和项目
(一)检查依据
《沈阳建筑大学实习实训质量标准》(试行)、《沈阳建筑大学课程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项目及标准
1.检查项目包括教学大纲、计划任务、过程文件、作业成果、成绩评定和自查整改等方面。
2.检查评价标准详见附件3、附件4。
四、检查材料
(一)教学实习
检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任务表》、《实习指导书》、《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成绩评定办法》(即课程考核方法备案表)、《学生课程考核记录单》、《学生成绩考核登记表》、实习总结以及教师平时考核记载材料和各项成绩的支撑材料。
(二)课程设计
检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计划》、《课程设计指导书》、《课程设计任务书》、《成绩评定方法》(即课程考核方法备案表)、《学生课程考核记录单》、《学生成绩考核登记表》、学生的《课程设计说明书》、图纸以及教师平时考核记载材料和各项成绩的支撑材料。
(三)自查整改材料
2024年春季学期所有本科教学实习和课程设计的自查整改情况表。
五、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包括学院自查整改、学校抽查、学院改进三个环节。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实习和课程设计检查工作,统一安排与协调,按照相关文件和检查评价标准在第4-6周,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根据自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师生认真整改,并认真填写学院自查整改情况表,备查。
(二)学校抽查
1.抽查范围
学校检查以抽查方式进行。原则上各学院每个课程设计或教学实习抽查不少于1个自然班。
2.检查方式
采用校级督导专家现场检查的方式。
3.时间地点
第7周,10月8日(周二)8:45开始,进行为期一周的检查。地点为各单位会议室,如需变更请于9月30日前报督导处。
(三)学院改进
结合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发现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整改。
六、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做好自查整改和学校抽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并做好学校抽查现场相关服务,按要求提交自查和整改等相关材料。
附件:
1.《沈阳建筑大学实习实训质量标准》(试行)
2.《沈阳建筑大学课程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3.教学实习检查评价表
4.课程设计检查评价表
5. 教学实习学院自查整改情况表
6. 课程设计学院自查整改情况表
质量评价与督导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