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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期中本科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2024-10-10 17:40  

各教学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按照《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沈建教字〔2018〕137号)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期中本科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教务在线系统评教功能的开放时间:2024年10月10日(周四)~2024年10月20日(周日)。

二、评价范围

本学期前八周结课的全日制本科课程。

三、评教方式和流程

(一)网上评教

本次评教继续采用网上评教的方式进行。

(二)学生登录评价操作流程

1.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教务系统。

2.进入“量化评教”页面

学生登录“教务在线”后,点击左侧菜单“量化评教”,选择“评估课程”,屏幕上将显示出本学期所修课程,此时“评估状态”栏中显示“教师姓名”。

3.填写课程评价

学生在“量化评教”页面,点击各课程对应的“教师姓名”按钮,出现教师教学评价表,依次填写课程评价。

4.提交课程评价

学生填写完所选择的课程评价后,点击“提交”按钮,本门课程即评价结束,返回主页面,显示“评教完成”字样。

5.完成其他课程的评价

重复上述第3、4步骤,完成其他未评估课程的评价。

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量化评教(学生)操作手册》。

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管理,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对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学生评教结果是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重要组成部分,占比50%。教师应根据评价结果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3.学生个人评教信息会被严格保护,不参与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看其课程考核成绩。

4.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质量评价与督导处联系。

联系人:彭宝权 刘振鹏

联系电话:24691881

附件:量化评教(学生)操作手册

                                                  质量评价与督导处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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