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保障良好教学秩序,持续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时间
2025年4月21日(第9周)--5月11日(第11周)。
三、检查方式
各学院(部)自查为主,质量评价与督导处组织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内容
1.教学执行情况
检查教学运行管理过程中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教师到岗授课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超过规定次数的串调代课,教师迟到、早退,不按楼层规定时间上、下课等情况;多人合上一门课程的,每位教师完成授课计划情况;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情况等。
2.课堂教学情况
检查教师对《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标准(试行)》的执行情况,包括师德师风、备课情况、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堂效果等;课程思政建设情况,是否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多样化;教师辅导答疑、作业布置批改质量等。
3.实践教学情况
检查实践教学档案,包括实习计划任务书、实习报告、课程设计计划、课程设计指导书以及教师平时考核记载材料等;实验教学组织、分组、报告批阅等方面内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包括教师指导、进度执行,毕业实习日记报告及成绩评定,中期答辩情况等。
4.学生学习情况
检查学生迟到、早退、旷课、前排入座率、听课抬头率等情况,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了解学生学习诉求;重点关注合班授课课堂管理,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与学习状态;针对学业困难学生帮扶措施等。
5.课程考核情况
检查前八周结课课程的考试组织、考场秩序、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及考风考纪教育、试卷批阅等课程考核各环节工作;检查课程考核材料的批阅规范度和准确度、过程性评价成绩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持续改进措施。
(二)特色检查项目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特色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认证(评估)等专业建设工作、课程建设工作、互动式教学和双语教学等教学改革工作、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等,做好自查与总结。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期中教学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2.全面检查,客观评价。
各教学单位要通过本次检查全面掌握本科教学状况,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各学院(部)的领导班子、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和专任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校听课制度,切实深入教学一线听课、看课,客观准确评价教学质量。
3.认真总结,持续改进。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准薄弱环节,及时总结反馈,高度重视整改,推动持续改进,形成质量监控闭环。
4.撰写报告,提交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模版见附件3),总结应客观、详实,有数据支撑(统计表参见附件4、5、6)。于5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质量评价与督导处,电子版发送至督导处邮箱:zgb@sjzu.edu.cn。
联 系 人:彭宝权 刘振鹏
联系电话:24691881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标准(试行)
2.沈阳建筑大学各级领导听课管理规定
3.学院(部)2025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模板)
4. 2025年春季学期辅导答疑安排表
5.2025年春季学期作业批改检查统计表
6.学院(部)2025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听课数据统计表
质量评价与督导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