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课程考核在教学活动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教学环节管理,规范考核工作,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和毕业要求的达成,现对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考核教学档案进行检查。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课程考核在课程目标的实现和毕业要求的达成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课程考核质量不断提升。
二、检查范围和时间
1.检查范围
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所有理论课程。
2.检查时间
2025年4月21日-5月20日
三、检查项目和标准
(一)检查项目
1.检查试题的命题质量、试卷批阅质量、成绩统计分析质量以及大纲、试卷、成绩单、平时成绩记载、考试分析等相关文件材料归档情况。
2.检查各教学单位课程考核教学环节管理工作规范情况,试卷命题质量及重复率是否符合学校要求,成绩记载是否规范、成绩分析是否客观、有针对性,试卷配套材料的相关数据是否一致等。
3.教学单位自查与整改情况。
(二)检查依据和标准
1.检查依据:《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修订)》、《沈阳建筑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试卷批阅管理规范(修订)》、《沈阳建筑大学关于推进本科教学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详见附件1、2、3)
2.检查标准:(考试)、(考查)课程考核检查评价表(详见附件4、5)。
四、本次检查特点
结合审核评估整改和学校实际,重点检查:
1.试卷命题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是否注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题难易度是否适中,符合学生情况。题型是否灵活多样,题量适当。
3.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是否正确、合理,得分点是否细致明确。
4.试卷批阅是否规范,是否依照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评阅,有无统计分数、登录分数等错误。
5.试卷分析是否有针对性,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剖析是否深入,是否有明确的改进措施。
五、检查程序
工作程序包括教学单位自查与整改、学校抽查、单位改进三个环节。
1.教学单位自查与整改
4月21日-5月19日,各教学单位要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人对2024年秋季学期开设的所有理论课课程考核教学档案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组织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认真填写《课程考核教学档案学院自查整改情况表》,按时提供给现场学校检查专家备查。
2.学校抽查
(1)抽查范围
学校检查以抽查方式进行,由督导处随机抽取被查课程。抽查范围覆盖所有专业。每个专业至少抽查2门考试课,抽样不少于1个自然班。抽查名单于检查前一天发给学院。
(2)抽查时间
5月20日
(3)抽查地点
抽查地点为各单位会议室,如需变更请于5月16日前报督导处。
(4)备检材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考核教学档案检查工作,统一安排与协调,做好全面自查与整改的同时,做好学校抽查相关材料准备(见附件9)及抽查现场相关服务工作。
3.单位改进
学校抽查结束后将检查评价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单位根据反馈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持续提高课程考核工作质量。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修订)
2.沈阳建筑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试卷批阅管理规范(修订)
3.《沈阳建筑大学关于推进本科教学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方案》
4.(考试)课程考核检查评价表
5.(考查)课程考核检查评价表
6.课程考核学院自查整改情况表
7.(考查)课程考核学院自查整改情况表
8.2024年秋季学期承担的所有理论课程统计表(模板)
9.课程考核检查材料清单
质量评价与督导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