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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
2025-05-14 15:03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按照《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沈建教字〔2020〕27号)文件规定,学校将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推动维护良好学术风气,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检测范围

2025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三、检测系统

1.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在“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网址为: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sjzu。

2.学院管理员、指导教师及学生默认账号为工号、学号,部分外聘指导教师账号为姓名,如首次登陆则默认密码均为@123456;学生、指导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初次登录系统后,应立即修改密码,防止被他人盗用。

四、检测要求

1.检测工作由质量评价与督导处统一管理,各学院具体实施。对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稿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达标的,取消该学生的毕业答辩资格;归档稿检测不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律按不合格录入。

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否则不可参加答辩。

2.各学院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制订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进程计划,及时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论文上传、审核,安排专人对本学院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进行审核。

3.具体标准

(1)毕业设计(论文)合格标准

全文总相似比≤30%

(2)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优秀标准

申请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须达到全文总相似比≤20%。

4.时间截点

5月16日,系统开放,学生可提交;

6月2日前,完成第1次查重检测;

6月6日前,完成第2次查重检测;

6月10日,学院完成答辩稿审核;

6月11日,学校完成答辩稿复核;

6月15日24点,关闭查重检测系统;

6月20日——6月23日,上传归档稿;

6月24日,学校完成归档稿审核。

五、检测程序

(一)答辩稿检测

1.学生上传

学生登陆《毕设管理系统》,提交待检测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说明书等文字成果。

2.指导教师审核

指导教师登陆《毕设管理系统》,审阅所指导学生最后上传的毕业论文文稿和毕业设计说明书等文字成果,并:

(1)确认学生所提交的查重检测文稿为该生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

(2)在线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3)确认是否予以通过:

指导教师对认为已经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并推荐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设计(论文),须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4)通过之后即可点击提交检测按钮对学生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指导教师对认为不能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或不予推荐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设计(论文),须在系统中确认不予通过;

(5)通知学生重新修改后再次上传系统,重复履行上述提交、审核、检测程序。

3.学院检测

学院登陆《毕设管理系统》,查看本学院所有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情况,及时监控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进展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6月10日完成学院审核工作,并在当天下班前将审核情况上报督导处。

4.学校审核

(1)督导处将在6月11日通过《毕设管理系统》对各学院的检测结果进行复核。

(2)复核合格的允许参加答辩,不合格的须在6月15日24点前修改至合格。

(二)归档稿检测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完成后,学生需将毕业设计(论文)归档稿上传至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归档稿”模块,指导老师须在系统进行归档稿确认,学校将统一对导师审核通过的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归档稿进行查重检测,检测合格的予以归档,检测不合格的退回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上传系统,重复履行上述程序,直至达标后方可由所在学院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

联系人:彭宝权 刘振鹏

联系电话:24691881


附件: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阶段操作手册


                                           质量评价与督导处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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